测绘作业证件核发初审
时间:2015-09-07 10:24:13 来源:

受理机构

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管理科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限

法定时间:3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24-2372859

办理地点

荆门市象山一路8号

荆门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管理科

办理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工作日)

监督投诉

机构名称:市规划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24-2371548

地  址:荆门市象山一路8号 

邮  编:448000 

办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8月29日修订)第二十六条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地方性法规】《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2004年1月16日第二次修订)第十五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测绘资质认证和技术标准。 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规范性文件】《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国测法字[2004]5号)第五条 测绘单位申领测绘作业证,应当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办证申请,并需填写《测绘作业证申请表》和《测绘作业证申请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办证申请,并确认各种报表及各项手续完备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测绘作业证》的审核发证工作。

办理条件

测绘资质单位从事测绘外业作业人员和需要持测绘作业证的其他人员

申请材料

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cehuizizhi.com/HB

纸质材料:

1.《测绘作业证申请表》(见下载中心);

2.《测绘作业证申请汇总表》(见下载中心)。

处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