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开工前定位、放线、验线服务
时间:2015-10-10 16:35:30 来源:法规稽查科

受理机构

荆门市城乡规划局东宝分局、掇刀分局、漳河新区分局、高新区分局

收费标准

行政服务零收费,测绘服务由相关测绘机构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

承诺时限

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24-2372859

办理地点

东宝分局:象山大道50号

掇刀分局:掇刀区白石坡大道名泉小学东侧

漳河新区分局:掇刀区深圳大道50号综合建设大楼5楼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兴隆大道238号管委会大楼708室

办理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工作日)

监督投诉

机构名称:市规划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24-2371548

地  址:荆门市象山一路8号 

邮  编:448000 

办事依据

【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8月3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申请人持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土地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符合规划条件的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二)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受理申请的机关应当及时征求意见,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5日内反馈;
(三)受理申请的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开工之前,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定位、放线;其基础工程或者隐蔽工程完成后,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验线,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办理条件

定位放线是城乡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审批的规划图和建筑总平面图进行放线定桩;验线是建设工程基槽开挖完毕及基础施工至±0时复核。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2.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和建筑总平面图(一式四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与四邻有利害关系的应签好四邻协议

5.建设项目规划公告牌。(现场核实)

处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出具联系函现场放线(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