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测绘资质单位:
为切实强化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不断推进《测绘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研究决定,采取“双随机”的办法开展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对相关单位开展测绘成果质量、测绘资质、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地图市场监督检查。其中,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的范围为被检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2014-2016年期间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质量;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载录信息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测绘单位承揽的项目与测绘资质、业务范围的一致性,测绘地理信息合同履行、项目实施情况,测绘成果档案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监督检查内容为标准执行情况;地图市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地图编制资质和审图号、地图政治性问题、地图编制规范性、地图侵权造假等。
二、检查对象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的对象为随机抽取的17家甲级单位,61家乙级单位(见附件);测绘资质监督检查从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的单位中随机抽取6家甲级单位,20家乙级单位;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监督检查对象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对象;地图市场监督检查对象见附件。
三、检查人员
测绘资质、地图市场监督检查人员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标准监督检查人员由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人员组成。
四、时间安排
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11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计划、统一组织、分批实施,检查前统一下发通知、检查后统一反馈检查结果。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7个工作日前,向受检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结果。被检单位如有异议,自收到检查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书面异议报告。
(二)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内丙、丁级测绘单位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检查完毕将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三)各测绘资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准备。检查过程中,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检查结束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按时报告。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下一年度将对问题严重的测绘单位 “回头看”。
(四)双随机抽查结果将作为测绘单位资质管理、信用信息管理以及涉密测绘成果提供的重要依据,检查结束后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严格按相关测绘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链接:http://www.hbch.gov.cn/xwdt/tzgg/174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