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6-03-08 14:47:46 来源:

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屈家岭管理区城乡建设管理局,荆门市国土资源局屈家岭管理区分局,荆门市城乡规划局局属各单位、社会各界

    现将《2016年全市城乡规划测绘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讨论和修改,于2016年3月14日17:30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荆门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逾期不反馈的视作无修改意见。

    联系电话(传真):2372408,邮箱:jmscxghjbgs@163.com

    附件:2016年全市城乡规划测绘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荆门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8日

 

 

 

 

 

2016年全市城乡规划测绘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6年,全市城乡规划测绘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以建设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目标,完善规划编制体系、优化项目服务、坚持依法行政、拓展测绘应用,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约束、服务功能,着力打造科学规划、法治规划、效能规划和廉洁规划。

一、科学规划引领,完善编制体系

1.开展规划战略研究。编制《荆门2049城市远景发展战略规划》,对我市未来城市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城市功能布局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战略研究,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

2.推进总规依法修改。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要求,指导县(市)开展总规修改工作。

3.加强控规编制和城市设计。围绕省住建厅城市设计试点和“荆楚派”建筑风格应用,中心城区完成近期建设区域、旧城区控规、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块的修规;各县(市)、屈家岭管理区规划部门要加强控规编制、审批和重点区域城市设计等工作,强化控规及城市设计的约束指导。 

4.推进专项专业规划编制。中心城区编制停车设施、道路交通微循环、管线综合、充电桩等专项规划;修编主城区风貌色彩规划。各县(市)、屈家岭管理区规划部门要针对民生关注重点,推进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5.完善新城新区规划。中心城区建立健全漳河新区规划体系,完成中央商务区、爱飞客镇控规和城市设计以及其他专项专业规划,编制漳河新区凤凰湖以西片区用地规划;编制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一体化发展规划。各县(市)规划部门要加快完善新城新区规划体系,引导新城新区科学发展。

6.健全镇村规划体系。围绕五条城镇带规划建设,配合编制东宝牌楼—石牌、掇刀—沙洋、京山—屈家岭3条新型城镇化示范带规划,推动各县市区对接互动、一体发展;落实住建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整镇推进孙桥、石牌、官垱、牌楼、团林、漳河、长滩7个新型城镇化试点镇规划工作,各县(市)、屈家岭管理区规划部门做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二、创新服务举措,服务发展大局

7.服务两大省级战略实施。积极服务“中国农谷”和“柴湖振兴发展”战略,推动相关规划落地实施以及项目建设规划服务工作。

8.服务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园区完善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功能分区引导新入驻企业、新上项目入园,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同时,加强交通、管廊、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学校、医院、商业等公共设施,促进产城融合。

9.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蒙华铁路、襄荆宜高铁(荆门段)、枣潜高速(荆门段)、象山大道和三条高速公路出入口通道综合改造、汉西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

10.服务民生工程。中心城区稳步推进棚户区和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服务市民之家、博物馆等八大公共服务设施、新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园绿地等民生项目规划建设,落实“五城同创”工作任务,做好居住规划项目中教育、菜市场、社区用房等公共设施的规划配建,改善人居环境。各县(市)、屈家岭管理区规划部门围绕改善民生,做好民生工程的规划服务工作。

11.提升服务质效。全面推行“一口受理、一站办结”,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行一站式服务;对重大融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工业项目等,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实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审批直通车服务,切实保障项目的落地建设。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规划实施

12.完善规划审批机制。全面推行规划委员会制度,完善规划审议机制,推进规划决策的科学化;理顺市区管理职责,明确市区管理权限,优化规划审批流程。

13.推行“阳光规划”。深化规划批前公示、听证和批后公布,拓展公开公示渠道、细化公开公示内容和规范公开公示范围、形式、时限;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力量,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

14.打造“智慧规划”。对接省住建厅“一书两证一核实”许可信息系统,规范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证书发放管理;做好电子报批及三维辅助规划决策支持系统的维护与升级,制作“规管一张图”并拓展应用,建立智慧化服务平台。

15.严格规划实施。根据“一张蓝图管到底”原则,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修改程序,严格“三区”、“四线”规划管理;规范规划批后监管,加强放验线、规划竣工核实等工作。

16.强化规划监督检查。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开展对县市区规划督察,并指导各县市启动规划督察工作。落实《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对违反规划行为问责追责。

17.加强规划制度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等方面实施办法,出台城市设计管理、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公示公开等制度以及镇域和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8.健全规划测绘机构。加快规划测绘体制机制改革, 稳步推进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转企改制,组建荆门市城乡规划地理信息中心,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健全规划测绘机构。

四、夯实基础测绘,拓展推广应用

19.拓展数字荆门应用。做好“数字荆门”和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应用推广工作,启动数字荆门地理空间框架向智慧荆门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升级改造工作,提高测绘成果利用水平。

20.加强测量标志和卫星导航基准站管理。认真执行卫星导航基准站巡查、测量标志拆迁、保护等制度,落实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1.更新中心城区地形图。完成荆门市中心城区大比例尺地形图和《荆门市中心城区图》更新工作。

22.加强测绘行业监管。加强测绘资质、测绘成果、地图市场、地理信息管理,依法开展资质巡查、项目登记、保密检查以及测绘地理信用信息评价等工作,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业形象

23.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增强“四种意识”,弘扬“抢、拼、严、实”作风,争做“四铁”、“两为”干部,树立一批先进党员典型,积极创建党建先进单位。

2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围绕讲政治、守纪律、重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持续改进作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能力和行政水平。

2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两个责任”工作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为抓手,深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等要求;正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抓早抓小的新常态。

2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做四种人”(主人、能人、亲人、廉人)活动,加强思想道德、职业操守、能力素质等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开展“招硕引博”工作,吸引高水平人才;继续组织华中科技大学工程硕士班等学历再教育,开展规划编制单位交流合作等岗位培训,鼓励参与规划、测绘等注册资质考试。

27.认真做好其他工作。落实“三个三分之一”机制,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落实“新三万”和“精准扶贫”工作职责,服务帮扶村建设发展;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实行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市规划馆建设,提升规划展示窗口;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确保满意率;认真完成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任务;严格落实计划生育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档案、保密管理,确保无失泄密事件和重大违规行为发生;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