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分局:
为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市城乡规划局党组研究,开展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为中心城区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3月20日至3月24日);
第二阶段为检查阶段(3月27日至4月6日);
第三阶段为整改阶段(4月12日至4月28日)。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项目是否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三)建设单位是否《荆门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管理规定(试行)》进行放验线;
(四)各分局是否按照《荆门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日常监管管理规定》对所辖区建设项目进行批后监管。
四、检查要求
(一)此次建设工程规划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城乡规划执法是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权威性,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确保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和依法治档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我局将严肃处理;
(三)各开发建设单位受检后,要及时进行总结整改,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及问题的处理情况,应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整改措施,并向我局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荆门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