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普法办〔2017〕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16〕4号)精神,确保我省“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顺利实施,现就切实做好全省2017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无纸化学法用法的对象是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包括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国有企业和上述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工作的以及中央驻鄂各单位的干部职工。部分具备在线考试条件的村(居)干部自愿组织参加。
二、学习内容
今年的无纸化法律知识学习内容包括《普法视频课件》和《考试复习指南(2017年)》两个部分。请登陆“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http://www.faxuan.net),完成《普法视频课件》必修课程或《考试复习指南(2017年)》选修课程。(我局工作按去年给的学号,密码进行学习)
三、考试要求
学员在完成《普法视频课件》(约40个学时2400积分)的学习内容后方可参加年度全省统一考试。今年全省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将于12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运用
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学法考试成绩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部门备案,个人成绩将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其他人员的考试成绩报送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备案。单位学法考试情况将作为党委、政府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七五”普法工作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年底,省普法办将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参学参考的情况予以通报。因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制度和学法电子档案的需要,尚未开展在线学法考试的部门(单位),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以免影响备案考核。
五、组织领导
完善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平台,全面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是推进湖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本地本部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
(一)明确专人专班负责,加强督办指导,确保本地本部门全体学员顺利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确保年底考试顺利进行。
(二)各级网络管理员要切实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学员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单位个人账号和新注册学员的档案管理,避免遗忘账号和密码造成登录失败。 (三)在无纸化网络学法平台使用过程中,如遇有技术问题及其他需要帮助的问题,可以通过拨打全国统一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或加入“湖北省无纸化考试-1”QQ群(群号:207248337)、“湖北省无纸化考试-2”QQ群(群号:317831030)及各市、州、县(市、区)、省直普法QQ群进行咨询。
省普法办联系人:钟武;联系电话:027-87238590;QQ: 675341385;邮箱:zhong20061120@163.com。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联系人:李长涛;联系电话:18001133660;QQ:505486550;邮箱:505486550@qq.com。
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